(股權糾紛)
問:股東的簽名被他人冒用,導致其股權被轉讓并喪失股東身份提起的訴訟如何確定被告?
答:實踐中該類訴訟分為二種情形:一是股東以其簽名被他人冒用為由,主張股權轉讓無效,此時應以股權轉讓協議中的股權受讓人為被告,冒用他人名義的責任人作為共同被告;二是股東以股東會或股東大會對其股權予以轉讓所作決議無效為由提起訴訟,應當以公司為被告,冒用他人名義的責任人可以作為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參加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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